福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《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》的通知发表时间:2019-02-07 16:48 榕教综〔2019〕15号 福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《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》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: 现将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>的通知》(闽教办综〔2018〕15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精神,结合各自实际,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相关工作。 附件: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《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》的通知
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4日 (此件主动公开)
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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