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定福清三华学校为 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”的通知发表时间:2018-01-03 17:17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定福清三华学校为 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”的通知
各县(市)区教育局 、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、各市属中小学: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”建设与评估的通知》(榕教综〔2009〕40号)文件精神, 2017年12月1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对福清三华学校进行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”评估验收 , 现认定福清三华学校为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”。 各县(市)区教育局、市属中小学应根据省、市有关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”的文件精神,继续做好有关学校申报验收工作;已认定为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”的中小学校应继续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规范办学行为,加强内涵建设,严格教学常规管理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