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福州铜盘中学2019年 春季收费校长公告发表时间:2019-02-25 15:02 福建省福州铜盘中学2019年春季收费校长公告
铜中公示﹝2019﹞09号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[2004]费149号)及《关于调整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榕价【2005】40号)的规定,2019年春季,本校对高中学生收取学费、代办费。学生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、簿籍费两项,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服务性代办代收项目,如社会实践、体检等代办收费,学校遵循“按时发生、据实收取、不得盈利、及时结算、多退少补”的原则,单独立账,分项核算,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,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。 经福州市物价局、财政局批准,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9年2月17日研究,现将本学期高中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: 1、学费: 900.00元。 2、课本费:高一177.90元,高二文101.60元,理118.40元,高三不收。 3、簿籍费:高一13.37元,高二13.37元,高三13.37元。
校长:邹黎华 2019年2月1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