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5年度福州铜盘中学党总支优秀
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
铜中党组[2015]025号
为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,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工作,不断树立改革创新、科学发展的典型,进一步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、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齐心协力争创家门口的优质校,经研究决定,今年“七一”期间,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这次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,两年多来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。
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条件: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,努力做到“五带头”:一是带头学习提高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自觉坚定理想信念;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。二是带头争创佳绩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埋头苦干、开拓创新、无私奉献,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。三是带头服务群众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,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。四是带头遵纪守法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五是带头弘扬正气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敢于同不良风气、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二、推荐评选办法
采取党支部推荐,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的办法,自下而上推荐评选。推荐优秀共产党员,向学校教学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倾斜;各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,经党员推荐,党组织研究,并在公开栏公示。
三、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名额:
优秀党员按本支部党员数的20%推荐:
一支部6名,二支部6名,三支部2名。
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应填写推荐表一份,主要事迹不少于500字;推荐材料于4月30日前报校办公室,逾期视为不参评。